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在全市政府部门集中开展“公正执法年 ”活动的精神,继续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公正执法年”活动建设,根据常发[2009]9号《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常政发[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行政执法,做到程序规范,裁量适当,既保证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有效实施,又保障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创建人民满意市政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用事业局“公正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查、考核等全面工作。
组 长:刘兴华
副组长:辛长明 刘志祥
成 员: 李清林 李远国 苏 毅 曹壮军 颜学金
曾 杰 李 健 吴青林 郑登龙 姚枚初
龚 桀 郭立新 秦雷刚 彭立平 杨小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7255279),由冯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公正执法年”活动的文秘、宣传、联络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保障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行政执法合理、准确规范,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行政执法的精确度,减少行政复议,杜绝错案和行政诉讼,做到行政执法准确率 100℅。
(三)加强监督和公开评议,通过定期的执法回访、邀请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公开评议。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过错按要求追究到部门、个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31 日 前)
结合我局创建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会议,召开局“公正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局“公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4月1日 -10 月31 日)
1.局“公正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公正执法年”活动,并及时总结情况,发现问题,确保“公正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
2.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进一步规范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工作,将“公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其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3.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严格掌握行政立案审批环节,通过环环相扣把关,确保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准确、规范。
4.结合“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执法。
5、严格执行我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对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行政审批群众满意度达到100%,申请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办公室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评议度较高。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发现违法执法行为线索,并依照权限立案查处,对确有过错的,按照《常德市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考核(11月1日-12月31日)
局“公正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年终评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通过组织社会各界公开评议、案卷评查、走访行政处罚相对人等形式,认真总结局“公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公正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 “公正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公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及局系统持证人员开展本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局“公正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公正执法年”活动,局法制科根据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落实执行,严格按照《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进行行政执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及时报道我局“公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媒体和网络的监督,推动公用事业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严格督导考核。局“公正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平时的执法工作,从立案审批把关,跟踪每个案件进展,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每个月有小结,年底有总结,随时调度和督查,掌握局“公正执法年”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