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依据经梳理、审核,现予以公布。
附: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
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常德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
3、《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五条
4、《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四条
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
6、《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七条
7、《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8、《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
9、《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10、《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
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12、《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第三条
13、《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1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
15、《城市桥梁检测和维修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
行政法规
|
1
|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1989.1.1
|
|
2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6.10.1
|
|
3
|
城市供水条例
|
国务院
|
1994.10.1
|
|
4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3.1
|
|
地方性法规
|
5
|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1993.9.28
|
|
6
|
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08.2.1
|
|
部
门
规
章
|
7
|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
|
建设部
|
1994.1.1
|
|
8
|
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部
|
1995.12.8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
规定
|
建设部
|
2007.5.1
|
|
10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0.7.1
|
|
11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
建设部
|
1994.5.20
|
|
12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
建设部
|
2000.3.1
|
|
13
|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
|
建设部
|
1996.1.1
|
|
14
|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
建设部、 劳动部、公安部
|
1991.5.1
|
|
15
|
城市桥梁检测和维修管理办法
|
建设部
|
2004.1.1
|
|
16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建设部
|
2004.5.1
|
|
政府规章
|
17
|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
省政府
|
1993.2.28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9项)
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第103项
5、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第104项
6、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决定》第111项
7、因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8、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的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9、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