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根据常政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单位”为主题,以“质量效益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办事程序、节约办事时间、提高办事质量为抓手,努力实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用事业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查、考核等全面工作。
组 长:刘兴华
副组长:张会苏
成 员:曾克非、刘志祥、李清林、李远国、苏 毅
曹壮军、颜学金、姚旭辉、刘凡荣、吴青林
任申友、郑登龙、孙圣杰、唐向东、姚枚初
杨国政、龚 桀
设立市公用事业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718775),由冯健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文秘、宣传、联络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广纳群言,着力整改,争创亲民单位。一是设立局领导值日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值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强化“城建110”服务功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举报、求助等问题,做到心系市民、服务百姓、有求必应、急事急办;三是与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广泛交流。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和“手拉手”等活动,局机关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与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交流不少于1次,每年排忧解难不少于1件,既访贫问苦,又访贤问计,既为民解难,又收集民意;四是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与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加强沟通,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五是认真落实民心工程,通过完成省“八件实事”和市“十件实事”指标,力保污水处理达标,使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改善.
(二)建章立制,科学规范,争创法治单位。一是修改完善市政公用事业行政许可办法及细则,严格落实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排水许可、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等10项行政许可;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集中、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确保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三)打造精品,加强自律,争创诚信单位。一是在局系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道德观念和诚信意识;二是强化行业标准,优质服务市民。市政、路灯、供水、公交等要按照各自的行业标准,重信誉、讲信用,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企业服务;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促进行业规范规范守信。
(四)简化手续,畅通政令,争创高效单位。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审批工作,精简审批程序,继续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实行部门内部行政许可相对集中,与园林局等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三是及时处理提案、议案、批评、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及时排查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安全隐患。
(五)源头管理、创新手段,争创节约单位。一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要求单位的办公费、招待费同比上年压减20%,车辆运行同比前三年平均值压减15%,水电费同比上年压减5%,出省培训公交费同比上年压减20%;二是是在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增加科技含量,提高保障能力。重点是市政公用设施更新,推广供水、燃气远程抄表和节能设备的使用,突出节能减排。
( 六)强化监管、严格奖惩,争创廉洁单位。一是以行政效能建设为核心,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考核标准,及时实施监督、查处和奖惩,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纪检、行风监督和财务监管,提高行政效能;三是突出抓好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的接待费、会议费、小车费和差旅费等费用的公开,对开支不规范的予以曝光,对严重超标的严肃查处。
四、工作安排
1、召开局系统动员大会。4月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
2、开展督导检查。6、9月份分别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各责任单位互看互比,推动工作开展。
3、开展总结评比。11月份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年底结账,在局系统联系会议上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强化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班子,实行由单位“一把手”总体协调、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部门落实的责任制度,一抓到底。
3、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随时掌握情况动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每季度以文字形式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拖延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4、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对各单位落实人民满意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的主要方式是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把公众满意度评价情况与“质量效益管理年”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优化测评考核等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市政公用系统人民满意先进单位和人民满意先进个人。人事部门以此为依据,作为使用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九年五月八日